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4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博士后项目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候选人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为我校正常在站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国内在站时间与外派时间之和不得超过六年。

4.候选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规定的语言要求。

5.候选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规定的各项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0)。

6.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7.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25日前)

申请人查看《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并于5月2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二)院系推荐(6月7日前)

各院系及合作导师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院系择优推荐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需博士后合作导师、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并在本院系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请各院系于2024年6月7日前汇总《个人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和《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中所列的所有材料,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中规定的顺序合并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同时将《个人申请书》整理到该PDF文件的首页,发送至博士后办公室邮箱grsbbshglbgs@pku.edu.cn。另外,须将《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一并作为附件发送。

(三)学校审核

博士后办公室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并结合所在院系推荐情况对推荐人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并按程序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三、录取及派出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博士后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

(二)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项目说明及相关文件

各院系提醒博士后关注《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中所列的各项材料,提前准备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外方合作者简历等相关材料。该项目的详细内容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查询。

五、联系方式

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电话:010-62751229;010-62756364;010-62769316

附件:

1.单位推荐意见表

2.个人申请书模板

博士后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