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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博士后项目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候选人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须为我校正常在站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期限在合同期内,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

4.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5. 候选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6. 候选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规定的各项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8)。

7.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4月10日至42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2. 院系推荐

各院系及合作导师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请各院系于202542516:00《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中所列的所有材料、个人申请书签字盖章的《合作导师同意函》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各一份交至学校博士后办公室(勺园5甲213室)。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送至博士后办公室邮箱grsbbshglbgs@pku.edu.cn

3. 学校审核

博士后办公室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并结合所在院系推荐情况对推荐人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并按程序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三、录取派出与管理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于2025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3. 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所在院系和合作导师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4. 各院系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及时了解被录取人员在外情况,合作导师需督促其按期完成工作或访学计划,在其遇到特殊困难时予以扶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院系推选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有所成、回国服务,回国后应进行考核。

、联系方式

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电话:010-62751229

附件:

       1. 《合作导师同意函》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博士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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